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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公务员(聘用制公务员是什么编制)

一、事业单位公务员聘用制和编制有啥区别

两者的身份不同,福利待遇、工资标准也不同~不过事业编制中有一种参公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的是应该归属到公务员管理中去~通常事业编制人员是指分布在事业单位中的技术人员,比如学校、医院、农牧科技局等等,教师、医生、相关方面的技术人员等都属于事业人员(在他们当中的行政执法人员则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这部分参公管理的人员所有福利待遇都参照公务员,身份不变)。其工资待遇目前已采用定岗定级方式,按照职称评定和单位聘用来核定,职称原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改革后又分为很多级,每一级别需要先满足级别条件,再空出编制后才能晋升。比如初级升中级,即使你完全达到中级标准,但单位在中级岗位上无空编,无法聘用你,仍然不能晋升。公务员一般指分布在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比如党委机关、政府机关、群团组织中的工作人员,由国家财政承担工资和福利,主要按照办事员(初始学历为大专以下)、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等,逐级晋升,达到条件后仍然需要单位有空编才可晋升。事业人员需要缴纳医保、失业保险、公积金,现在很多地区的事业人员还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按照养老保险规定领取养老金;公务员只需要缴纳医保、公积金,其退休后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退休工资待遇。

二、聘用制公务员是正式编制吗

法律主观:

聘用制和正式编制的区别有:聘用制一般以合同形式确定基本人事关系,正式编制一般不需要签订合同;聘用制薪酬待遇由聘用单位发放,正式编制是财政拨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聘用制公务员是什么编制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聘任制的是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所谓选任制公务员,是指根据民意选举的方式而产生的公务员。国外许多国家的政府首脑和内阁成员都是选任制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也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任命的,因而也是选任制公务员。所谓委任制公务员,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委派某人担任一定职务而产生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中的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

一、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2、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4、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二、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

1、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2、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4、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

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6、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什么是聘任制公务员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在政府机关中聘用的、职位相对较低的人员,他们并非通过公务员考试直接录用,而是由政府机关根据需要和条件,经过面试或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遴选聘用。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在政府机关中聘用的、职位相对较低的人员,他们并非通过公务员考试直接录用,而是由政府机关根据需要和条件,经过面试或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遴选聘用。聘任制公务员主要分为三种:定期聘用、临时聘用和合同聘用,一般工作岗位的等级较低,福利待遇也有所不同。

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与一般公务员相似,都是从事政府机关内的行政管理、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具体的职位根据不同的单位和部门而有所差别,可以涉及到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科研教育等领域。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性质通常较为灵活,需要有一定的自我管理和组织能力,同时也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以适应各种岗位需求。

优势

聘任制打破了‘铁饭碗’,让公务员端起了‘瓷饭碗’,树立了职业危机意识。

一是合同管理丰富了单位管理手段,在适度增加公务员职业危机感的同时也激发了其工作动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二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对公务员相关权益的保障更加科学充分,也降低了单位“二次选人”和公务员“二次择业”成本,有利于促进人才在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间流动;

三是与委任制公务员同工同酬并有均等的晋升机会,保障了聘任制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吸引和激励公务员长期、勤勉为政府服务;

四是聘任制公务员普遍能力强、素质高、态度好,许多人已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并对委任制公务员队伍形成了一定“鲶鱼效应”,激发了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聘任制公务员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明确: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所聘公务员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

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聘任为领导职务的,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试用期为一年。

此外,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聘任制公务员工资一般按月支付,也可以实行年薪制等特殊工资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变动职位。聘任合同期满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任合同即行终止。聘任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考核结果和聘任制公务员本人意愿,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聘任合同期满后可以续聘。

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当然,若出现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等情况之一的,聘任机关可解除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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